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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学生和特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学费补助实施方案

时间:2014-02-20 16:45来源:网络媒体 作者:admin 点击:

武汉市就读中专以上学校残疾学生和特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学费补助实施方案

各区残联、财政局:
2012年,武汉市人民政府将“加强扶残济困,对全市特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及残疾学生上大中专学校实行学费补助”列为政府为民办十件实事范畴。为认真落实市政府这一实事,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教育救助制度,保障全市特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及残疾学生上大中专正常入学和顺利完成学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武汉市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帮助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鼓励残疾人学知识、学文化,激励残疾学生和特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发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提高残疾人的综合素质,为帮助特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及残疾学生更好地参与社会生活和国家建设奠定基础。
二、补助对象及条件
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升入中专、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本科院校(含特教学院)以上,接受正规国民教育的残疾学生和特困残疾人家庭子女。
1、持有《武汉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武汉市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就读大学(大专)、中专(职业高中)的武汉市城镇和农村享受低保的特困残疾人家庭子女
2、持有武汉市户口和武汉市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就读大学(大专、中央电大武汉残疾人教育学院)、中专(职业高中)的残疾学生。
三、补助标准
1、中专生(职高)补助3000元/年/人;
2、大学专科生补助     4000元/年/人;
3、大学本科及以上补助 5000元/年/人;
4、残疾人电大专科补助  1400元/年/人,低保学生另行补助书本费200元;
5、残疾人电大本科补助  2010元/年/人,低保学生另行补助书本费200元。
四、申报审批程序
(一)个人申请
1、残疾学生。向户口所在地社区残疾人协理员领取并填写两份《武汉市就读中专以上学校残疾学生学费补助审批表》。新生须提供《录取通知书》、《残疾人证》和就读学校《学费收据》;老生只需提供当年《学费收据》。
2、特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向户口所在地社区残疾人协理员领取并填写两份《武汉市特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就读中专以上学校学费补助审批表》。特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新生须提供其父亲或母亲《残疾人证》和《身份证》、《低保证》及子女的《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和就读学校《学费收据》;老生只需提供《低保证》和当年《学费收据》。
3、中央电大武汉残疾人教育学院残疾学生。由所在学校(江汉、汉阳、武昌教学点)按照招生规定和条件,组织并集中向市残联申报。
(二)、街道、区残联、电大教学点初审
1、社区协理员初审。填报上述申请材料,连同有关资料一并报街道(乡、镇)残联进行审核;
2、街道(乡、镇)残联复审。对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留存相关资料复印件后连同《审批表》一并报区残联审核;
3、区残联审核。审核同意后并填写《武汉市特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学费补助汇总表》和《武汉市就读中专以上学校残疾学生学费补助汇总表》各一份,连同相关资料复印件一并报市残联教就处审批。
4、电大武汉残疾人教育学院审核。各教学点(江汉、汉阳、武昌)集中组织申报并审核,分别填写《武汉市电大残疾人教育学院残疾学生学费补助审批表》二份和《武汉市电大残疾人教育学院残疾学生学费补助汇总表》一份。同时将《残疾人证》和《学费收据》复印件报市残联教就处审批。属特困残疾人学生的还需提供《低保证》原件或复印件。
(三)、市残联审核批准
1、对各区残联报送的学费补助对象进行审核批准,并汇总有关数据和资料,拨付资金到各区残联。
2、对电大武汉残疾人教育学院各教学点报送的学费补助对象进行审核批准后,拨付资金到各教学点。
五、资金来源
补助经费从市、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安排。其中,中心城区按市、区4:6的比例承担,远城区按市、区6:4的比例承担;
各开发区、中央电大武汉残疾人教育学院的特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和残疾学生学费补助经费从市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安排。
六、工作安排及资金拨付
1、调查摸底阶段(8月)。各区残联要广泛宣传学费补助政策,了解特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和残疾学生入学、升学情况,向街道残联发放相关文件和表格。
 2、组织申报阶段(9月至10月)。各区残联要认真部署,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街道和社区严格按照程序,收集相关资料、填报表格,进行初审。
3、审核审批拨付资金阶段(10月至12月初)。市残联进行审核审批,并及时拨付学费补助资金到各区残联,区残联要精心安排,保障区级配套经费,并足额拨付学费补助资金到残疾人家庭和残疾学生。
4、电大审核及资金拨付(9月至11月)。由中央电大武汉残疾人教育学院(江汉、汉阳、武昌)组织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后,集中报市残联教就处审核审批。市残联将学费补助资金拨付到各教学点。
5、总结汇总阶段(12月初)。市区残联要认真总结,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整理档案资料。
七、要求
1、市区残联要高度重视特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和残疾学生学费补助工作,要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工作人员,切实体现这一惠残政策对残疾人的关爱,做到应补尽补。
2、各区残联要按照本方案的内容,认真落实学费补助工作,严格审核上报资料,保证上报学生数据真实准确,确保政府的教育救助工作落到实处。
3、各区残联要加强对扶残助学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


二0一二年三月九日